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督察工作如何开展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教育督察工作如何开展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第一条 挂牌督导是指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以下简称教育督导部门)为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
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按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
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第二条 责任督学由教育督导部门聘任,颁发督学证,实行注册登记,直接管理。
责任督学应符合《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个学段(含直属学校)。
第三条 责任督学基本职责:
(一)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二)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三)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教育监督部门是干什么的?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教育督导政策,组织实施本区的教育督导工作;
2、根据本区实际制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助相关科室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4、依照分工,对本区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适时开展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及单项督导评估,确保普九成果的巩固提高和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
5、对本区教育工作的全局性、方向性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局党委反映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6、反映学校、幼儿园和教师的要求,加强区域性教育督导制度建设;
7、完成局领导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督导三个指南是什么?
三个指南是《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质量评价指南》。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进一步组织基础教育战线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质量评价指南》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7月5日—6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部督导局举办了全国基础教育质量评价改革专题线上培训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督察工作如何开展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督察工作如何开展的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