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领域信访工作困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教育领域信访工作困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焦作姚老师递交二审上诉书,提出两点诉求,结果会怎样呢?
二审的结果,我个人觉得想都不用想,肯定是维持原判,因为我觉得本身这个事件就属于教育系统的事情,她的申诉应该属于信访内容,教体局不给回复,姚老师可以向同级纪委进行投诉(投诉信访不回复);或者向上级教育局投诉(信访不回复)或向上级教育局直接提出信访诉求。
姚老师到法院起诉教体局,我个人感觉是没有弄懂行政不作为的含义。以比事件为例,行政不作为是指教体局在法定期限或后理的时限届满后仍未履行其法定职责,侵害了起诉人的人身权,财产权。那么这两权在事件中是否有侵害呢?
姚老师甘当吹哨人,对于饱受职称困扰的某些教师来说,是一个巨大的福音,不用自己出一份力,有可能会受到好处。只是姚老师的未来出路是怎么样的,这些老师会不会关心呢?
上面是我的看法,不管是否正确,我们还是静待结果的产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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