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工会妇女工作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教育工会妇女工作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全文?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工会妇女工作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工会妇女工作标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