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往年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电话)

摘要:昆明理工大学往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大家介绍一下,2022年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括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学金、助学金等,具体内容如下,供您参考。昆明理工大学往年硕士学位招生规定总则及招生细则.2022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规定已公布,主要包括招生计划、申请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具体内容如下,供大家参考。

昆明理工大学历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好的章节一般原则

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招生章程。并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

第二条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执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素质综合测量。坚持按需招生、优中选优、保证质量、宁缺勿满的原则。

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德、有报效国家和社会责任感的学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专门人才,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工作中,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专门人才。

第三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以及具有相当于本科毕业生学历的中国公民。

第四条全国硕士学位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次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个别考试和推荐免试。

国家统一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单独考试由具有独立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组织实施。候选人必须满足特定的注册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设置或采用国家统一试题。

推荐免试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选拔部分高校按规定推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其他考生。免试资格一旦确定,招生单位将直接进行复试考核。方式。

第五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生的就业选择有两种: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照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在校内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采取多种方式、灵活的时间安排,在从事其他专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进行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在职硕士学位课程仅接受在职候选人。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各级学校负责、联合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1、研究生院是学校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监督、协调和管理。研究生教育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根据研究生教育培养能力、培养质量、科研经费、国家建设发展和社会需求等因素,结合重点学科和学位点建设发展,每年招生规模我校招生专业是按专业编制的。

1、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两种,学术型硕士计划和专业型硕士计划两大类。

2、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每年3月份确定并下达各专业正式招生计划数,各学院按照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3、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通过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正式招生计划将通过公开招生计划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在教育部正式公布招生计划后确定并公布。未完成的推荐生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独立考试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和军人专项计划。

往年我校预计招收各类研究生约4700人,其中全日制招生计划约4200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约500人,离退休大学生专项招生计划25人,独立考试招生计划中的10名。

4.根据生源情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可能对各专业招生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第四章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

第八条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根据学校制定的拟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材料。各专业招生名额为学校预先分配的名额,研究方法在目录中公布

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比较好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要求其原报考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并满足我校要求的相关报考条件。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非全日制调剂,考生须满足在职定向及接收专业报考条件等要求和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 11.其它调剂规定和要求以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和学校届时公布的调剂规定为准。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以上规定和要求,如不符合调剂基本条件而造成无法通过教育部录检系统录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十九条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开始,调剂的具体要求届时在学校官网再行公布。调剂考生需登陆《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对申请调剂的考生,待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由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的考试成绩、考试科目、所学专业、学科背景、报考院校和专业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审核筛选,择优选拔。各学科、专业(领域)具体选人原则和标准由相关学院根据各学科要求和特点情况确定。 2.对被选中的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回复后的考生请按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3.对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十一章复试和录取 第二十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划定的B类国家线,对报考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和上线生源较多的专业(领域)等,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和考生考试情况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比较好志愿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确定并在网上公布,调剂考生复试通知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学校不再向考生单独寄发复试通知。 第二十一条复试报到时由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二十二条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往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考生)和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及少数专业对跨专业报考人员有特殊要求的,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一般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第二十三条录取以学院、专业(领域)和学习方式为单位进行,按照专业(领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为30%至50%,届时将在官网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的合格考生,以学院、专业(领域)和学习方式为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比较好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两种类型分列排队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实行比较好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如部分专业进行了多批次调剂和复试,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复试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第二十四条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官网届时发布的通知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录取名单需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检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正式录取。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和享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全日制定向考生,需调取人事档案材料到学校。定向生(不含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转人事档案。 第二十六条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体检。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体检的相关要求届时通知。未按规定和要求提交体检材料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学习资格。 第二十七条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并按规定与学校签定有关培养协议,缴纳学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二十八条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十二章其它 第二十九条毕业生就业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要求,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针,围绕“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工作目标,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 1.学校有毕业生就业管理职能部门,全面统筹全校各级各类学生就业工作。建立校院两级就业工作机制,开展毕业生就业事务办理、就业市场建设、校园招聘活动组织、就业指导教育、就业分析研究等工作。 2.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三十条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1.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培养,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有色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学院、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现代农业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学院、民航与航空学院、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2.学生住宿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入住。呈贡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房间内带卫生间)收费标准为45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房间内不带卫生间)收费标准为4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调剂、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若错过相关环节时间节点,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