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学教育惩戒工作应急预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小学教育惩戒工作应急预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1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教育惩戒学生有法可依了,你怎么看?
谢邀。
看到这个信息不由得一喜,可仔细想想还是算了吧。
首先,这个方案不是法律,何谈有法可依呢?
既然是教师,都写过多多少少的方案,例如《暑期防溺水方案》、《后进生补差方案》、《师德师风建设方案》等等,那么多方案,哪个能让你有法可依呢?所以这个《综合治理方案》不过是一篇计划,一个下一步行动的指导性意见,怎么能让你个老师依法可依呢?
其次,这个方案的可执行性不高
不要看这是好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越是这样越没什么效力,所谓“群龙无首”就是这种情况,指导的越多,越让老师无所适从。就拿那个防止中小学学生近视的规定,一边说不让给学生布置电子作业,一方面又让学生在电脑和手机上完成好多作业(普法、安全、向××敬礼……)你让老师听谁的呢?
总之,在真正的法律法规颁布以前,我们做教师的还是谨慎一点的好。
多谢悟空小秘书的邀请。这个方案主要针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因为近年来,发生的部分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校园欺凌现象之普遍,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201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了校园欺凌报告,其中收录了18个国家10万年轻人的数据,显示全球学生中25%的人曾经历过欺凌。
其实我早就对学校不能开除学生有不同看法,今天看到相关方案后心里暗暗叫好,这也是给遵守纪律、认真学习的学生们一个公正:学校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严重者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举个小例,象“起绰号”这种现象,以前被人叫侮辱性绰号,多数学生只能吃哑巴亏,一些学校和家长也往往认为是学生太调皮。而现在,已经明确了这样的行为也是欺凌。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出台让校园欺凌防治有据可依。我认为也要加强执行力度,将预防与防治工作落到实处——这还需要政府、家庭、社会、学校等各方面长期、细致的工作和共同努力,并在适当时候也完善其它相关立法,这样才能更减少和消除暴力,让青少年健康成长。
当然,惩戒必须要有度。大家应该相信,老师的真正愿望是教书育人,也一定会把握好这个度的!
依据《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里所指的“教育惩戒”是专门针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所进行的教育惩戒,不包涵学生在校内发生的其他违纪行为。
所谓“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实施进度安排等方面进行具体、周密布署的计划性文件,不等同于法律法规,所以题主说的“有法可依”,小编并不完全认同。
《方案》指出:对认定为实施欺凌的学生要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并没有说明学生在校产生的其他违纪行为也同样实用“教育惩戒”。《方案》要求对实施欺凌事件不同的情形予以不同的惩戒教育。按照情节轻微、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的、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等四种情况分别实施不用的“教育惩戒”。
总体来说,为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学校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特别加强防校园欺凌专题教育,加强学校管理,定期进行排查,有效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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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教育惩戒不仅是制止违纪的手段,而且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与法治精神。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伪教育,但怎样惩戒?在我国现行颁布的相关法律中都不能找到实用的、可操作的法律条文,有的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尤其缺少细则。必须划分出体罚和惩戒的具体范围,必须制定相关详实的法律法规,支持必要的惩戒,反对侵权的体罚。
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教育全方位纳入到法治轨道上来,才能源源不断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德智兼备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学教育惩戒工作应急预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学教育惩戒工作应急预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