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简章》向您介绍了学校的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和保障高职教育的顺利进行,为配合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全称:桂.更好学校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和保障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的顺利进行,为配合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全称: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4469。 曙光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曙光校区邮政编码:551400);中烈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中烈街5号(中烈校区邮编:550001)。
第三条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以学校招生办、招生监管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考试和入学。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条招生就业部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
第二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三章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
第十条申请条件
历年参加过贵州省普通高考报名的申请人、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参加过全省中职单项申报高职教育的人员均可申请。
(一)登记对象
1、普通高考学生
(一)历年参加贵州省普通高考的申请人及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我校分类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考核,采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一)历年参加贵州省中等职业院校报名的申请人及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二)报考我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及往届中职毕业生文化考核,采用我校组织的文化素养测试成绩。
(二)申请条件
1、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普通高考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2个B及以上成绩。必须包括8门课程的C或以上成绩。特殊教育和社会工作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普通高中研究生学术能力考试中获得C或以上的8门课程,其中B或以上的一门课程。其余专业必须有8门课程C或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
2、考生须如实填写高考和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号、初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号、身份证号码、姓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说话吐字清晰,面部无明显疤痕,身上无纹身,有健全的声音四肢健全,能够完成体育、舞蹈、钢琴、声乐、绘画等艺术。学习体育课程。
4、报考学前教育及特殊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具有优秀的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学前教育职业潜力和创新能力;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艺术特长或独特技能(素质)的优先录取。
5、凡报考我校音乐教育、艺术教育、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舞蹈、艺术等专业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须达到或省高校及格线以上。
第十一条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应为普通中职毕业生)须于往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期间报名,按规定“省招生考试局”公布《省招生考试院历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写院校选择。学校有两个专业选择分类考试招生期间,省招生考试机构每天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上公布各高职(专科)招生学校当日志愿人数。
2.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在官网公布符合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第四章测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第十二条考试时间
1、普通高考学生
往年3月25日上午9:00开始
职业技能测试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往年3月25日上午9:00开始
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外语各100分)
往年3月26日上午9:00开始
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三条考试地点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曙光校区(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更,将在技能考试名单公布时另行通知。
第十四条试验方法
普通高考学生的测试内容为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的测试内容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相应考试。
第十五条测试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内容:文化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所有考生(除艺术考生外)职业技能考试的内容为:心理素质、综合能力、职业潜力和基本姿势。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
第五章入场规则
第十六条成绩排名
1、普通高考学生